大家好,如果您还对网红奶茶店“茶颜悦色”与“茶颜观色”:辨别真假侵权之谜不太了解,没有关系,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网红奶茶店“茶颜悦色”与“茶颜观色”:辨别真假侵权之谜的知识,包括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,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,下面我们就开始吧!
使人不经好奇,为什么在茶饮竞争已经如此剧烈的今天,“茶颜悦色”成立多年依然可以经久不衰呢。有关注过的朋友其实不难发现,他们在自己的品牌经营上是花了不少心思的,就连小到消费者可能会随便扔进垃圾桶的小票凭证,都做足了功夫。既让消费者了解到品牌,也保证了消费者权益,10几块钱的饮品能够做到这份儿上,着实有心。小票上“等我们有钱就去告他们……”的幽默风趣,常常让排队的消费者大笑:哈哈,这店可真有意思!
消息一出,网上哗然,网友表示“what?李鬼告李逵?”、“风格那么像,不是同一家吗……”诸如此类,真假难辨。
2020年4月8日,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,并当庭宣判:驳回洛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庭审现场:双方争锋相对,各执一词
1洛旗公司诉称
2茶悦公司辩称
“茶颜悦色”从 2013年发展至今,早已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,与“茶颜观色”形、音、义上具有明显差异,商标使用范围范围亦不相同,消费者不会因此混淆二者。
后经审理查明
终于,给了消费者一个真相。
案件已经完结,但是商标申请有个观点非常值得大家关注,在我国,商标申请是“申请在先原则”,什么意思,主要包含两个方面:
一、 先申请原则
就是谁先申请商标,注册成功后就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(可见,真得先下手为强)。
二、 同日申请先使用原则
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商标申请人都在同一天申请该商标的使用权,那么谁先使用这个商标,产生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等,这个商标就是谁的。
因此,也提醒广大朋友,当有申请商标的想法,一定要提前了解我国商标法,有好的名字也要及时向商标局提起申请,商标申请请及时,类别选择要谨慎。千万不要构成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,尊重他人,也保护好自己。
用户评论
哎,看到这个标题感觉好烦啊,这两天朋友圈都在讨论谁是谁抄袭的嘛!我其实都喝到忘记区别了,味道都很好喝啊,希望别把这种纠缠下去影响大家的快乐好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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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位经常去喝奶茶的资深尝鲜者,我觉得“茶颜悦色”和“茶颜观色”的喝感确实差别不大,他们家招牌都是水果茶什么的,味道都挺甜美,不太好分辨是哪个先创新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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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店的名字我经常看啊,就是名字看着像孪生姐妹。到底侵权谁的问题还是得等法律判决吧。我现在都不敢随便喝啦,怕以后吃个饭都要去查证一下是不是别家老板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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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这个事儿可真不是那么简单,两家公司都声称自家是原创,而且产品定位以及经营风格都像极了,消费者确实很难分辨出来真相。还是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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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让我想到以前“小霸王”和“小宝”游戏机的版权纠纷,感觉好多商家就这样抄袭别人,还弄成这样!现在越来越难分辨谁是谁的,也不知道还能相信谁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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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这个事情消费者最受影响。因为我本身就喜欢喝茶颜悦色家的奶茶,现在这种状况下,我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买茶颜系奶茶了!望两家能早日解决问题,免得大家再纠结这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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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可真是一场好大的戏啊,还是说这是两家商家的营销策略,炒作一下,引起消费者的关注?反正我看很多人都讨论上了,不管侵权谁的,至少话题性是有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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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细想想,好多网红店的名字和风格都差不多吧。这个行业的门槛低了,所以容易出现相似现象吧。我建议大家多支持一些原创品牌,不要被这种营销策略迷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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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挺无语的!这两家名字确实很像是孪生姐妹,随便搜一下就能看到两者的产品介绍和经营模式都很像,现在消费者很难判断。真是希望能早日解决这个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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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奶茶的时候真要谨慎啊,我怕以后喝个奶茶都得查证一下是不是侵权的,也太麻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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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有点无语,这种抄袭行为越来越严重了,不尊重原创,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管理力度,维护消费者权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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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实话,作为一个喜欢喝茶颜悦色的奶茶爱好者,看到这两个品牌互诉侵权真是让我心烦!我希望他们能好好解决问题,不要让这种纠纷影响到消费者的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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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样的事情,我认为重要的是保护消费者权益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关注和支持,帮助解决这个问题,免得商家恶意炒作,给消费者添麻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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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不知道要信谁了,两家的产品味道都挺好喝的,又经常出现在朋友圈里,感觉像是两个大品牌在争夺市场份额。 希望最终能有个公正的结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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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更关注的是消费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。无论到底是谁侵权,消费者不应该为此而承担损失,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,维护公平正义的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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